刘魁山对失足青少年尽心竭力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19

85岁的刘魁山,22年前从肇东市农业局局长岗位退休后,担任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2003年,肇东市关工委推荐刘魁山做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他认真做好陪审工作,深受失足青少年和家长的信赖。

刘魁山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尽心竭力做好人民陪审工作。20年来,刘魁山共参加陪审350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在庭审前,他都逐一仔细阅卷,研究案情,在审判后,配合法官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认罪服法教育和接受改造改过自新教育。失足青少年刘某,因抢劫被起诉。刘魁山在庭审前调查中了解其在校品学兼优,无不良行为,只是不学法不懂法,购物攀比,偶犯此罪。合议中刘魁山详述其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犯罪原因,就其求学心切和悔过表现,建议量刑从宽处理。根据刘某在校一贯表现和悔过程度,法庭采纳了刘魁山的建议,判其缓刑。刘魁山和法官并与所在学校多次沟通,保留了其学籍为其转了学,其本人也认真接受监管,刻苦学习,后来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刘魁山在青少年犯服刑和监管期满后,积极协同法官,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就学、就业安置。失足青少年吴某,是个孤儿,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判刑后刘魁山和法官多次到监狱看望他;刑满释放后,吴某无处可去,刘老和法官联系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努力,把吴某安置在一家汽车修配厂做学徒工,吴某掌握了修理板金技术,被一家公司聘用,自食其力开始新的生活。

刘魁山还配合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他经常到市内中学以案讲法,使学生入脑动心。20多年来,刘魁山通过强化法庭教育和延伸帮教手段,凭爱心依法教育、感化、挽救了数百名失足青少年,使这些扭曲了的幼小心灵得到及时矫正。刘魁山被绥化市关工委和肇东市关工委评选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被绥化市中级法院评选为优秀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