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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规划
  • 2023-03-12

“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规划

日期:2023-03-12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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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在“十三五”工作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现有条件,确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创新工作抓法,全面落实落靠国家救助政策,突出优质服务和高效服务,发挥民政应有作用,开展依法行政,有序救助,推进全市民政事业跃上一个新台阶。做到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功能从适当救助、特定救助向全面兜底和适度普惠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担当转变。力求达到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社会事务管理全面规范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十四五”时期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思路和目标。
    一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保障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编织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陷入生存窘境,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也能让人民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这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救助方面已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破解难题,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要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抓紧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坚持统筹城市和农村、兼顾当前和长远、政府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失业、义务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切实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要适时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救助重在扶危济困、救急救难,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确保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要依法履责,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核查监管和相互衔接,提高救助工作科学性。对不依法履行救助职责,以及骗取、挪用、侵占救助款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完善,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公正、有效,让广大困难群众得到社会救助的温暖和关怀。   
    2、“十四五”时期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保障等政策文件,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
    二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 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 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要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好、相关权益维护好。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 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 服务能力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2020年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任务的落实。
    四要制定完善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
    五要加强权益维护,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权益维护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
    3、“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1)机构养老方面。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总数的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
    (2)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8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5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一所标准化综合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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