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我市于2020年启动了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31日批复了《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奎县等9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黑政函〔2024〕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颁布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19年6月)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进行《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附件:《肇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版)(有删减)
肇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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