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肇东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8-07 15:0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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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20190227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肇东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