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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肇东市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为第二十条第(一)项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条。按照市有关要求,定期对肇东市财政局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并结合新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政务网站良好健康运行。
肇东市财政局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收集、整理和办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加强监督保障,科学管理财政法治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强化决策法治化的刚性约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为第二十条第(一)项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2、计划规划不够充足。
改进情况:1、兼容并蓄,扩大信息来源。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时更新和补充动态信息内容。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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